4月3日上午,霍山县人民法院三名执行干警外出办案途中,突遇一起交通事故,干警积极发扬见义勇为精神,及时果断进行处理,成功救出伤者一名。
上午8时,执行干警汪澜、张涛、俞小明三人外出办案经过经六路路口时,发现该路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小轿车与一辆三轮货车发生碰撞,三轮车被撞后由于冲击力较大,导致侧翻在地,油箱发生破损,地面满是燃油,同时三轮车驾驶员被困在驾驶室,情况十分危险。
见此情形,俞小明同志不顾危险,立即爬上三轮货车将被困驾驶员救出。汪澜、张涛两名同志从旁协助,一边赶紧拨打120急救电话和122交通事故电话,一边对现场围观群众及拥堵车辆进行疏散,并保护好事故现场,以防发生二次事故。经查看,三轮车驾驶员被撞受伤流血,干警在确定伤者能自行起身的情况下,将其扶离路口,让其坐在路边绿化带休息。由于救助及时,处置得当,三轮车驾驶员伤情稳定,交警部门正在对事故做进一步处理。
该院执行干警勇于救人、不怕危险,勇于承担社会责任的举动赢得了现场群众的一致点赞。
(作者:梁祥宇 编辑:汪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