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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法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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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9-04-12 17:20:00 打印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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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2日上午,市法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会议由党组书记、院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长胡志刚主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副组长、成员及扫黑办工作人员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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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副组长刘斌传达4月10日下午中央扫黑除恶第十四督导组督导安徽省工作动员会精神,刑一庭庭长张本山领学两高两部于4月9日发布的有关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办理的四个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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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志刚强调,全院要深刻领会督导动员会议精神,认真学习最新指导意见,进一步提升认识和能力。对下一步工作,胡志刚提出具体要求。一是要压实政治责任。坚决审理好各类案件,依法打击黑恶犯罪,充分注重“打财断血”、“打伞破网”,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实效。二是要深挖线索,履职尽责。各部门在工作中发现线索的要及时移送院扫黑办,院扫黑办按照规定处理。三是要加大培训,提升能力。加大全市法院对四个指导意见的学习力度,充分提升指导意见的运用能力。四是要加大宣传,切实提升群众安全感。充分发挥案例宣传优势,将扫黑除恶宣传工作与定点督导、扶贫工作等结合起来,利用现有载体进一步扩大宣传范围、增强宣传力度。

(作者:程冉 郭国 编辑:汪坤)

责任编辑:六安市中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