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上午,省高院副厅级审判员张武到舒城县人民法院督导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执行工作。市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张有春等陪同,舒城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成涛,分管负责同志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座谈会。
会上,张武介绍了此次督导工作的目标意义、重点内容及工作要求等,听取了王成涛对舒城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及执行工作情况汇报。张武充分肯定了舒城法院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执行工作中取得的成效,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每位干警都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的一员,需要认真学习和掌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知识。二是要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宣传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及典型案例,营造全社会理解扫黑、支持扫黑、参与扫黑的良好氛围。三是要延伸审判职能。在办理其他案件中提高线索排查意识,并及时报告反馈。四是要深挖彻查“保护伞”。“打伞”是中央扫黑除恶专项督导的重点,基层法院在办案中若发现线索应深挖彻查。针对执行工作,他要求,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强化“江淮风暴”执行长效机制建设,关注涉民营企业系列案件和农民工工资案件执行工作。
张有春指出,要按照省高院统一部署,开展好黑恶犯罪线索梳理排查工作,深挖涉黑涉恶案件线索;要积极投入“打财断血”专项执行活动,加大对涉黑涉恶案件财产刑的执行力度;要进一步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执行攻坚两项工作的宣传力度,扩大工作成果。
省高院督导组在督导期间先后参观了舒城法院执行服务中心、执行指挥中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办公室等工作区域,并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及执行长效机制建设等工作进行了具体的业务指导。
(作者:刘新年 编辑:汪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