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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邱县法院“打财断血”执行工作成效初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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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9-04-29 15:49:19 打印 字号: | |

自4月19日六安市中院部署开展“打财断血”集中执行会战以来,霍邱县法院认真组织,安排落实,仔细摸排梳理相关案件,共立案执行涉恶刑事财产刑案件10件,制作了详细的台账,并对照台账开展“打财断血”集中执行会战,截至4月28日,共结案1件,到位标的15000元,冻结存款近10万元,查封房屋2套。

全面开展涉案财产查控与处置。霍邱县法院在充分利用“总对总”查控系统的同时,也注重实地调查财产线索与状况。台账梳理后,执行部门查控人员立即对所有涉案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进行了网上查控,共冻结14名被执行人的财产近10万元,涉及8件案件。期间,执行法官还多次前往房管局、车管所查询涉案被执行人名下的房屋、车辆情况,共查封房屋2套。

发挥基层综治网格员的积极作用。4月26日,执行干警去城西湖乡望湖村寻找一被执行人张某的下落,在村干部的帮助下,顺利找到了张某的住处,当天张某并不在家,其妻子接收了相关执行材料,28日,张某打电话联系执行法官,承诺近两日一定主动到法院缴纳23000元的案款。在另一起财产刑执行案件中,执行法官来到马店镇茶庵村,在当地村干部的帮助下联系上了被执行人王某,不到1个小时王某赶到村部,并向执行法官承诺将于29日将10000元案款缴纳至法院标的款账户。

加强与公安等相关部门的配合。4月28日,执行二庭庭长张东升带领执行干警前往阜阳市颍上县,找寻一涉恶案件的被执行人郭某下落,并提前和郭某户籍所在地颍河派出所取得联系,被告知郭某原在住处已拆迁,现已搬迁至龙门社区,在龙门派出所公安民警的全力配合下,将其从住处带到派出所,告知其若再不履行判决书确定的法律义务,将对其采取相应的执行措施,郭某当即打电话联系家人筹钱。2个小时左右,郭某年迈的父母赶到派出所,将15000元现金交给执行法官,此案至此圆满执结。

下一步,霍邱县法院将继续加大执行力度,加快执行进度,穷尽执行措施,把“打财断血”作为当前执行工作的重中之重,以彻底铲除黑恶势力犯罪的经济基础,并在执行过程中注重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及其背后的腐败问题和“保护伞”,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全面纵深推进。

(作者:王丽 编辑:汪坤)

责任编辑:六安市中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