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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法院共青团工作荣获多项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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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9-05-05 16:27:02 打印 字号: | |

值此隆重纪念五四运动100周年之际,市法院共青团工作受到上级团委充分肯定,荣获多项表彰,其中,市法院团支部被团市委授予“六安市五四红旗团支部”称号、刑事审判二庭被团市委授予“六安市青年文明号”称号、张悦被市直团工委授予“六安市直机关优秀共青团干部”称号。

近年来,以胡志刚院长为班长的市法院党组从全市法院事业发展大局出发,关心青年成长成才,为青年工作指明前进方向,在三年规范化建设中明确提出要加强群团组织建设,成立共青团。2016年7月,在院领导亲切关怀和团市委悉心指导下,市法院团支部成立。成立以来,团支部紧密围绕全市法院“规范化建设”和争创“四个一流”法院工作主线,积极融入团市委助力革命老区红色土地、绿色振兴工作大格局,共青团工作从无到有,并呈现蓬勃发展态势。

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市法院共青团工作将始终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论述,继承和发扬好五四精神,不忘跟党初心,牢记青春使命,积极服务大局,勇于担当作为,团结带领全市法院青年在争创“四个一流”法院、革命老区红色土地绿色振兴征程中再立新功!

(作者:王小龙 编辑:秦瑶)

责任编辑:六安市中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