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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探望权难实现 法官巧妙执行获称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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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9-05-06 16:58:32 打印 字号: | |

婚姻法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则有协助的义务。 5月5日,安徽省霍邱县人民法院长集人民法庭就执结了一起探望权纠纷案。

申请人吴某与被执行人黄某婚后生育一女儿圆圆(化名)。女儿出生后,吴某母女俩就回娘家生活,圆圆在当地街道某幼儿园就读。婚后吴某与黄某因生活琐事产生矛盾纠纷,吴某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由于双方都同意离婚,一审法院判决准予原告吴某与被告黄某离婚,圆圆由其母亲吴某带领抚养并不要求黄某支付抚养费。后来黄某不但提起了上诉还私下将女儿圆圆从学校接走藏匿起来。在二审法院的调解下女儿圆圆抚养权归黄某所有,但双方以一年一轮换的方式抚养圆圆。虽然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但是黄某一家始终未能兑现诺言。作为母亲的吴某已经很久未能与女儿见面,十分焦急,便申请了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考虑到该起家庭纠纷的特殊性,如果强制执行只会加深双方的矛盾,更不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执行法官决定另辟蹊径,一方面通过走访黄某亲戚做其侧面工作,向黄某家人释明相应的法律后果,用足用活执行手段;另一方面,通过霍邱法院设立在长集法庭的“特邀调解员金其华工作室”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优势作用,由省人大代表、“全省最美人民调解员”金其华同志参与该起执行案件的调解。

通过法官的不懈努力,最终打消了双方的种种顾虑,5月5日上午,黄某将女儿圆圆送至法庭交给了吴某。看见吴某母女团聚,圆圆的姥姥激动地给法庭送来了一面锦旗,本案得以圆满执结,双方也冰释前嫌,露出了久违的笑颜。

(作者:张保友 编辑:秦瑶)

责任编辑:六安市中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