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凌晨至6月15日,金寨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依法对两名被执行人采取了拘留措施,展现了“江淮风暴”夏季行动的雷霆攻势。
家住浙江省的陈某因在金寨经营企业需要,向王某借款六十余万元。借款到期后,陈某未还款且下落不明,王某遂于2018年7月起诉至金寨法院。法院经缺席审理依法判决陈某履行还款义务。2019年4月,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法官发现陈某名下无可供执行的财产,多方查找也未发现陈某行踪。6月12日晚10时许,执行干警接到线报称陈某当晚入住了金寨新城区某宾馆,便立即驱车前往。睡眼惺忪的陈某尚未反应过来就在房间内被执行干警控制,鉴于陈某长期逃避执行,法官当场决定拘留其十五天。13日凌晨,陈某被送至六安市拘留所。
6月15日,金寨法院执行局又利用周末时间,电话联系另一民间借贷案件的被执行人韩某。韩某拖欠他人借款30万元及利息,在法院判决生效后两个月后仍不履行还款义务。执行干警前期与其联系,韩某均以各种理由推脱。电话中法官严正要求其周末前来进行执行谈话。韩某迫于压力来到法院,但依然没有表示出丝毫履行意愿,执行干警遂决定依法拘留其十五天并于当日送拘。
“江淮风暴”夏季行动开展以来,金寨法院执行干警不畏酷暑,加班加点,紧盯重点案件,突出执行强制性,全力推进办案进度,目前共执结案件349件,执行到位标的额703.13万元,取得了良好的工作成效。
(作者:张进 汪超 编辑:陆仲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