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舒城县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潘定等9名被告人寻衅滋事罪一案,其中3名被告人涉恶势力犯罪。这是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舒城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第五起涉恶犯罪案件。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潘定、李红霞、程斌等人经常纠集在一起,形成了以潘定为首要分子、以李红霞、程斌等为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该犯罪集团在舒城县杭埠镇境内纠集他人多次实施随意殴打他们等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社会经济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公诉机关认为,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各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被告人潘定、李红霞、程斌等人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系犯罪集团。被告人潘定系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应当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被告人李红霞、程斌系一般成员,应当按照其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
庭审中,控辩双方在审判长主持下,围绕指控的事实和罪名依法进行了法庭调查,并就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及量刑充分发表了意见,9名被告人依次进行了最后陈述。
被告人家属、社会群众、媒体记者等近80人旁听了庭审。该案将择期宣判。
(作者:李红丽 编辑:陆仲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