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为促进“江淮风暴”夏季行动持续发力,金寨县人民法院出动警力11人,车辆2台前往油坊店乡朱堂村对一处涉案房屋实施强制腾退。
被执行人梅某于2014年向金寨县农村商业银行借款20万元并以其房屋作为抵押,双方签订了借款合同,约定了期限及利率。借款期间,梅某仅支付了部分利息,到期后金寨县农商行多次催要均未偿还。2016年5月,金寨县农商行向金寨县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还款,鉴于梅某下落不明,法院在公告送达后经缺席审理依法支持了原告诉求。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承办法官通过多次查找,终于与梅某取得了电话联系,要求其报告财产配合执行,但梅某不仅无视法定义务,还污言秽语辱骂执行法官,此后便一直拒不接听电话。执行干警多次到梅某家中,却发现其始终在外避而不见,名下又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遂依法对梅某抵押的房屋进行拍卖,买受人竞买成功后又张贴了限期腾房公告,但始终未获梅某回应,于是便决定实施强制腾退。
腾退当天,为保障工作公平公正有序,执行干警邀请了公证机关人员到场见证监督。干警们在现场分为两组,一组现场周边拉起警戒线做好布控,防范突发状况,另一组与两名公证员一起进入涉案房屋清查物品。正当腾退工作进入尾声时,开庭拒不出庭、执行拒接电话、公告置之不理的梅某突然出现,冲过警戒线大嚷大叫,质问法官:“房子和里面的东西都是我的,为什么不通知我”,气焰十分嚣张,意图妨碍执行。干警当机立断,迅速将其控制,梅某依旧不依不挠,声称“欠钱不犯法”,执行法官当场宣布拘留其十五天并立即送拘。
在酷暑天气下和闷热的房屋里,经过近5个小时的工作,法院执行干警最终顺利地完成腾退任务,并与申请执行人和房屋买受人进行了交接。在场的公证员情不自禁地感叹:“今天我们真切地感受到了执行工作的强大力度。”
(作者:汪超 编辑:陆仲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