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上午,六安市金安区法院木厂人民法庭来到木厂镇潘新村袁大庄组,巡回审理一起八旬老人状告六名子女的赡养纠纷案件。
原告彭老太今年85岁,老伴已逝,孤独一身,年老体弱且无生活来源,膝下育有2儿4女。彭老太诉称,六被告长期以来相互推诿,嫌弃其为家庭负担,无人肯主动承担赡养义务,无奈遂起诉到法院请求六子女每月给付1000元生活费。
庭审中,主审法官认真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意见,用法、理、情阐明了赡养父母是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子女应当对老人给予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此外,为有效化解分歧,法庭还邀请了当地有威望、有声誉的两位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共同审理本案,经过耐心的释法明理,到庭的五名子女初步达到赡养老人的意愿,但因一名被告子女未到庭,合议庭经过慎重合议,选择另行调解或判决。
木厂法庭受理此案时,考虑到当前农村地区不赡养老人的事件时有发生,为启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决定在当地开展巡回审判。同时,还用“金安法院”头条号进行了同步网络直播。通过巡回审判现场开庭以案释法,有效拉近了基层法庭与人民群众的距离,真正起到了普法教育的作用。
庭审结束后,木厂法庭还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了讲解,散发了宣传手册、致全区人民的一封信等材料,普及了相关法律政策。
(作者:金风 编辑:陆仲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