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顽固“老赖”拒履行 金安区法院依法强制清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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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9-08-23 16:10:00 打印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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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1日,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开展“江淮风暴”夏季执行行动,对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被执行人胡某所有的一处房产进行强制搬迁腾房。

据悉,2011年9月开始,被执行人胡某因周转资金需要从申请人魏某处陆续借款4次,合计人民币100万元。借款到期后,魏某多次向胡某催讨,但均遭到拖延、推诿。由于胡某拒不履行还款义务,申请人魏某向法院起诉,并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法院依法查封了胡某所有的该处房产,判决生效后,胡某仍然不履行还款义务,魏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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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执行阶段,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但被执行人拒不到庭履行义务,也未向法院申报财产。由于没有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存款,法院决定对该查封中的房产进行强制搬迁腾房。清场前,法院依法张贴了搬迁公告,要求胡某在规定期限内搬离,但被执行人视若罔闻,照常在该套房屋内居住生活。为了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当日,金安区法院对该房屋进行了强制搬迁,并有3名公证员对清场全过程进行公证,清场行动一直持续到晚上19点,圆满完成此次房屋腾空任务。

(作者:刘成媛 编辑:陆仲轩)

责任编辑:六安市中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