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2日,六安市叶集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张晶晶、彭鹏、吴刚、吴雪松4名被告人敲诈勒索罪恶势力犯罪案件。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彭鹏、张晶晶、吴刚经常纠集在一起,以威胁手段,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特殊身份在六安市叶集区史河街道范围内四次实施敲诈勒索违法犯罪行为,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公诉机关认为,应当依法追究该恶势力犯罪参与人员的相应刑事责任,被告人张晶晶、彭鹏、吴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共同采取威胁等手段,多次敲诈勒索他人财物,数额较大,被告人吴雪松伙同他人采取“软暴力”手段强行索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应当以敲诈勒索罪追究四被告人刑事责任。
庭审中,依法进行了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环节,控辩双方进行了质证并充分发表了意见,各被告人均进行了最后陈述。鉴于涉案人数较多,案情较为复杂,社会影响重大,该案将择期宣判。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被告人家属共三十余人旁听了案件的审理。
(作者:管纪跃 编辑:陆仲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