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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邱县法院召开霍邱县海联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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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9-09-06 15:50:16 打印 字号: | |

霍邱债权人会议.JPG

9月4日,安徽省霍邱县人民法院依法召开安徽省霍邱县海联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联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管理人、债权人、债务人股东、职工代表等70余人参加会议。

2019年元月,因海联公司未能完全清偿到期债务,五位债权人共同向霍邱县法院申请破产,经法院审查,海联公司未能举证证明其资产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具备破产原因,1月29日,霍邱县法院依法裁定受理对海联公司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19年5月指定安徽皋陶律师事务所作为海联公司破产管理人。

会上,霍邱县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六十条规定,指定合肥怀东物资有限公司担任此次会议债权人会议主席,全体参会债权人审议决定了债权人委员会成员名单。随后,管理人向全体会议参与人做《债务人财产状况调查报告》、《债权申报登记及初审工作报告》、《执行职务工作报告》,宣读了《债务人财产管理方案》、《债务人财产变价方案》、《管理人报酬方案》,全体有表决权的债权人对宣读的3个方案进行了书面表决,管理人统计完表决票后,由审判长宣布了方案表决结果,期间债权人就相关问题向管理人进行了提问。

最后,参会债权人、债务人对管理人审核公布的《债权表》记载的债权进行了核查。

通过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让各位债权人了解了破产企业的资产负债状况,为下一步破产重组、清算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基础。

(作者:王丽 编辑:陆仲轩)

责任编辑:六安市中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