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感谢法官们了,这下我的救命钱有着落了!”申请执行人许某拿着标的款兑付单激动地向执行法官不停地致谢,“这些都是我们应该做的,现在钱已经全部执行到位,你要好好配合医生完成治疗,争取早日康复!”执行法官鼓励着许某。看着激动的许某,大家都觉得这一个多月的辛苦努力没有白费。
这一切都源自霍邱法院2011年的一份判决书。申请执行人许某与被执行人王某原系同事,王某因做生意需要于2007年向许某借款160000元,后偿还部分欠款,下余122000元由王某重新出具借条,但经许某催要,王某未偿还下余欠款。许某遂于2011年向霍邱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王某偿还许某借款122000元,后双方未上诉判决生效。
天有不测风云,判决生效后不久被告王某就因病瘫痪在床,意识不清连话也不能说。因王某未及时偿还欠款,许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查封了王某位于霍邱县城关镇的一套房屋,并冻结了其部分工资款,但因王某瘫痪在床其家庭一时间陷入困难境地,本案当时未能全部执行到位。
2019年8月初,申请执行人许某来到霍邱法院马店法庭,反映其患上了胰腺癌,现在急需救命钱,希望法院继续执行。马店法庭高度重视,立即立案恢复执行并与被执行人王某妻子联系,同时将申请执行人许某患病的情况告知她。在随后的一个多月时间里,马店法庭的法官们努力做双方的思想工作,最终双方达成和解,王某妻子多方筹措,将下余欠款及利息共170000余元一次性偿还到位。
至此,这起历时八年的陈案全部执行完毕,这才有了前述的感人一幕。虽然两个家庭都很不幸,但是在法官的努力下最终双方自愿达成了和解,也让司法为民的宣言落到了实处。
(作者:杨传武 编辑:汪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