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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安区法院开庭审理被告人李晶晶等11人恶势力犯罪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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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9-11-07 16:51:00 打印 字号: | |

图:庭审现场.JPG

11月5日至6日,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李晶晶等恶势力犯罪组织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敲诈勒索,被告人王剑等恶势力犯罪组织寻衅滋事、非法拘禁、强迫交易、抢劫一案公开开庭审理。

公诉机关指控,2016年以来,被告人李晶晶、李明明合伙从事高利放贷业务,李晶晶出资,李明明出力。当被害人无力偿还本息时,被告人李明明便纠集被告人华斌、吕涛等社会人员对被害人采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威胁、恐吓、殴打等手段暴力逼债,在金安区三十铺镇逐渐形成恶名,为非作恶、欺压百姓,严重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形成了以被告人李晶晶、李明明为纠集者,被告人华斌、吕涛为成员的恶势力。

公诉机关同时指控,被告人王剑以上述相同的方式高利放贷,暴力讨债逼债,形成以被告人王剑为纠集者,被告人陈浩、吴红亮、赵正东、袁小虎为成员的恶势力。

庭审过程中,法庭围绕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进行了调查,控辩双方进行了举证、质证。法庭辩论阶段,控辩双方就指控的犯罪事实、定罪、量刑等问题充分发表了意见。在各被告人作最后陈述后,法庭宣布休庭,该案将择期宣判。

媒体记者、被告人亲属、辖区群众现场旁听了庭审,庭审全程还在中国庭审公开网进行了同步直播。

(作者:金刑宣 编辑:汪坤)

责任编辑:六安市中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