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请问是霍邱法院执行局吗,我发现了被执行人王某,你们抓紧派人来。”11月1日星期五下午下班后,申请人赵某拨通了霍邱法院执行110热线。
赵某从事货物运输经营,2018年8月至10月,赵某多次为王某提供货物(石子)运输服务。2019年2月24日,双方经结算后,王某向赵某出具欠条一份,载明欠赵某运费116500元。后赵某多次催要,王某一再拖延不付。双方这起纠纷,经霍邱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王某偿还赵某运输费116500元。
案件立案执行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向王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由于王某经常跑车运输货物,其行踪不定,很难对其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执行法官将执行110热线告知了赵某,并叮嘱赵某一旦发现王某的行踪后,立即拨打110热线求助。
11月1日星期五晚上18时许,赵某拨通了该院执行110热线,并在电话中称发现了被执行人王某的下落。半小时后,该院执行干警成功控制住了王某,并将其送入霍邱拘留所内。
11月6日,拘留所内的王某主动与申请人赵某取得了联系。经协商,双方达成了一致还款计划。赵某同意王某一次性支付20000元后,下余款项于每月月底前偿还3000元至余款全部偿清之日止。王某将20000元支付完毕后,该院也提前解除了对王某的拘留。
(作者:刘帅 编辑:汪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