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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25日载于人民法院报——六安:创优营商环境 保障老区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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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9-11-25 10:45:13 打印 字号: | |

本报记者 周瑞平 本报通讯员 魏曙光 胡厚进 汪 超 刘新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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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寨法院执行干警到一家企业就拍卖房屋腾退事宜进行谈话。 资料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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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邱法院法官在长集现代农业示范区企业开展法律服务活动。 资料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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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山法院与铜锣寨旅游景区工作人员进行移交工作。 资料图片

安徽省六安市两级法院自觉把法院工作放到大局中谋划推进,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努力提升司法公信力,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助力法治政府建设,着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不断促进经济转型升级,保障大别山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

六安中院: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2018年,六安市提出建设“全国审批事项最少、办事效率最高、投资环境最优、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获得感最强”营商环境的目标,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紧紧围绕建设“四最”营商环境改革任务,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出台了《关于服务全市建设“四最”营商环境的意见》,以强化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创新意识、生态意识、责任意识5个方面28项措施为着力点,努力打造让企业家安心经营、放心投资、专心创业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六安中院依法严厉打击各类破坏企业生产经营秩序、干扰破坏招商引资、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刑事犯罪,重点打击影响企业发展和项目建设的强揽工程、破坏经济秩序等涉黑涉恶势力。依法严惩“套路贷”涉黑涉恶犯罪,铲除“套路贷”滋生的土壤,切实维护安全稳定的营商环境。通过加大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非法集资、金融诈骗、食品药品犯罪等打击力度,维护市场交易秩序,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

六安中院积极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探索完善市场退出机制,提高破产审判水平,坚持对“僵尸企业”提前研判,分类评估,对符合破产受理条件仍具有运营价值的企业,引导破产重整,积极帮助企业重返市场。强化对企业的司法服务,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举办法制讲座、法律培训,及时了解企业的司法需求,提高企业依法经营水平和自我保护能力。

大别山革命老区旅游资源丰富,六安中院积极指导基层法院打造具有特色的旅游巡回法庭,依法化解旅游开发、建设项目中的矛盾纠纷,强化对自然生态、旅游环境、名镇名村特色景观的保护,维系六安独特的区域生态优势,助力旅游经济发展。

六安中院大力支持和促进依法行政,营造良好的政务服务环境。突出司法服务重点,积极主动为棚户区改造、旧城改建、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等中心工作提供司法服务,帮助行政机关完善执法程序,完善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互动机制。妥善处理重大项目建设中出现的纠纷。深入一线为交通、能源、水利、环保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提供法律咨询,指导相关部门规范执法,及时化解矛盾,确保各项重点工程建设顺利进行。

六安中院连续8年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向有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帮助分析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提出规范执法的意见建议,深化了司法与行政机关的良性互动,有力助推法治政府建设。

六安中院依托“江淮风暴”执行攻坚战,全面加强涉企案件执行工作,谨慎灵活采取执行措施,在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的同时,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强化惩戒失信行为,助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营商环境创造良好的社会诚信氛围。

霍山:保障县域经济发展

霍山县以工业强县著称,曾获得“全国最具投资潜力中小城市百强”“浙商最佳投资城市”等荣誉称号。霍山县人民法院一直最大限度地发挥司法职能作用,服务保障县域经济健康发展。

被告人曹某因售卖从他人处购得的伪造有“迎驾”注册商标标识的白酒酒瓶、瓶盖等包装材料,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八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被告人俞某因用购买的伪造有“迎驾”标识的酒瓶等和散装白酒灌装,生产假冒白酒,再以正品价格出售牟利,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九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

这些不法分子为牟取非法利益,假冒商标兜售假酒的行为,严重损害了迎驾集团的市场信誉及消费者的身心健康。“品牌是无形资产,是一个企业核心的竞争力,对于侵犯民营企业知识产权、损害商业信誉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行为,我们坚决依法严惩,以儆效尤。”法官张金敏说。

2018年以来,霍山法院共判处涉及“迎驾”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等案件4件23人。除了有力打击外部侵犯知识产权行为,霍山法院对企业内部“蛀虫”也从严惩处。迎驾集团两名中层管理人员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职务侵占罪,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

霍山县是首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霍山法院大力保障“旅游兴县”战略,全力构筑全域旅游格局。铜锣寨风景区坐落于霍山县上土市镇,为国家4A级风景区。2013年,铜锣寨旅游公司为进一步加强景区的开发建设,向霍山县农村商业银行借款1000万元,但因建设所需资金缺口太大,景区维护无法跟进,欠银行借款未能按期偿还。2016年3月,霍山农村商业银行将铜锣寨旅游公司诉至法院。霍山法院依法判决铜锣寨旅游公司偿还银行本金1000万元及利息。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为妥善执结此案,又促进景区发展,霍山法院主动联系县旅游局、镇政府等单位,先后4次就景区资产处理问题进行沟通。为最大限度保护景区资产,执行干警冒雪进山,对景区内的水电设施、古树绿植、庙宇建筑等设施进行测量登记,准确评估资产,创新财产处置方式,将被执行人资产与铜锣寨景区的经营权打包处置,进行网络拍卖。

2019年9月,大别山旅游公司以3800余万元的价格竞买成功,并在法院的主持下,完成了各项资产设施的交付。霍山县农村商业银行收回了贷款本息,剩余款项一并偿还了铜锣寨旅游公司所欠的其他工程款、借款等,相关15件案件顺利执结。经过新公司的整修,这个久负盛名的风景名胜区重焕生机。

霍山法院也一直坚持送法进企业,为民营企业提供一对一法律咨询和帮助。今年10月,在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项调研过程中,霍山法院院领导有针对性地调研依法处置“僵尸企业”课题,走访3家企业,到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召开座谈会,开门纳谏,收集整理了法院应加强对破产管理人的监督管理、对资产处置工作的介入及深化府院联动机制等意见,并应用到工作中。

金寨:优化良好投资环境

金寨县是安徽省面积最大、人口最多的山区县和旅游资源大县,也是著名的革命老区。金寨县人民法院积极响应建设“四最”营商环境的号召,忠实履行法定职责,着力优化老区良好投资环境。

在“江淮风暴”执行攻坚战中,金寨法院集中开展涉金融债权、涉民生和涉“僵尸企业”案件专项执行行动,确保农民工、民营企业经营者尽快实现合法权益。对企业是被执行人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执行工作方案,谨慎灵活地采取保全、查封等执行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保护市场主体活力。对经营无望的企业,坚持保护国有资产和充分利用现有资产的原则,尽力优化执行效果,最大化地兑现债权人合法权益。对有重整希望的企业,通过“腾笼换鸟”的执行策略,引进新招商引资企业入驻经营。

安徽金寨永联食品有限公司因经营不善停产,自2014年起,与该公司有资金往来和合同关系的债权人先后诉至金寨法院,要求该公司偿还债务的诉讼案件多达32件,涉案金额1700余万元。金寨法院执行局查明永联公司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决定依法对该公司所有的厂房和冷库进行评估拍卖,流拍后公司资产便闲置。

为盘活该公司资产,推动执行进程,执行干警多方奔走联络。通过招商引资,与永联公司经营范围相似、主要从事猕猴桃加工经营的金寨天堂寨果业有限公司愿意接手厂房和冷库,并于2019年7月以640余万元的价格买受成功。

此外,金寨法院4个有固定办公场所的人民法庭均挂牌成立了巡回旅游法庭,积极参与化解天堂寨、红石谷等景区建设中的群体性纠纷,为县域旅游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支持。

今年4月1日,外地游客赵某在景区因自拍不慎坠亡。家属将景区管理处和旅游公司起诉至法庭后,法庭精心调解,既安抚了亡者亲属,又维持了景区形象,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舒城:服务企业促进发展

舒城县人民法院精准把握“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的深刻内涵,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增强民营企业家人身、财产安全感和干事创业信心,努力用法治打造更好的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舒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2019年初,舒城法院联合舒城县工商联等单位,召开三次民营企业家座谈会,充分听取民营企业家的意见和建议,紧密结合民营企业的迫切需要,在充分调研基础上,出台了《关于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实施方案》。该方案从六个方面,细化了37条具体举措,涵盖了刑事、民事、执行、保障机制等各个环节,明确了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的具体举措,助力民营企业经济健康持续发展。

舒城法院针对辖区企业特点,瞄准法院工作和企业发展的结合点,进一步延伸司法服务的“内涵”和“外延”,围绕企业司法需求,主动上门服务。2018年,该院组织召开优化营商环境专题座谈会,总结企业经营中存在的法律风险,提醒企业规范经营行为。2019年,该院不定期走访辖区内企业,加强对涉企案件的调查研究,深入企业开展“四送一服”,宣传国家的政策和法律,引导民营企业前移法律风险控制关口,实现从“事后维权”到“事前维权”的转变,不断推动完善民营企业自身规范化建设。

针对涉及民营企业案件,舒城法院积极探讨建立公正高效的多元化民商事纠纷解决机制,聚焦涉企案件诉源治理,积极开展调解工作,妥善处理纠纷。通过开展走进企业、邀请观摩庭审等“请进来”和“走出去”的方式,强化对企业司法服务的针对性和创新性,为辖区企业提供更为细致和精准的法律服务。通过公正高效审理案件,有力促进舒城经济健康快速发展。

责任编辑:六安市中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