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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寨县法院进小区开展“禁止高空抛物”专题法律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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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9-11-25 15:30:27 打印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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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真正实现“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民服务解难题”的工作目标,多为群众做好事实事,11月22日上午,金寨县人民法院党总支组织院机关15名党员干警前往新城区明汇城小区开展了一次以“禁止高空抛物”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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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汇城是金寨县法院结对服务小区,该小区业主数量较多,大家对时有发生的高空抛物行为均极为反感。宣传活动开始时,已近午间放学时间,法院干警便选择在人员较为集中的小区附属的小学门前搭设宣传台,向接送学生的家长和周边来往群众发放了禁止高空抛物宣传画和最高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宣传纸,并结合最高法意见向群众解读高空抛物致害的民事和刑事法律责任,呼吁大家自觉抵制高空抛物行为,共同营造文明的和谐的小区生活环境。学校放学后,干警们又有针对性地及时向学生们开展普法宣传教育,让学生们认识到高空抛物行为的危害,做好自我约束,保证社区公共安全。

本次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接受法律咨询30余人次,有效地提高了小区业主对高空抛物行为的防范意识,普及了相关法律法规,推进了小区风险隐患治理和平安建设。

(作者:汪超 编辑:汪坤)

责任编辑:六安市中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