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霍邱县法院在审理原告刘某与被告王某离婚纠纷一案中,对双方存有争议的夫妻共同财产,一辆轿车的价值,经过网上询价,快速高效的得到了确定。
原告刘某与被告王某于2001年登记结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原、被告在江苏江阴、霍邱两地分别购买房屋一套,两处房屋的价值在主审法官引导下,双方达成了共识。但是,对2013年2月购买的一辆别克君威轿车价值,被告主张为12万元,原告主张4至5万元,争议较大,如果评估,费时耗财。主审法官建议双方在互联网上进行二手车询价,原、被告双方同意并分别进行了网上询价,询价价值确定在6.6万元-7.2万元之间。最终,经双方同意该车以价值7万元进行计算。
在互联网信息时代,本案充分运用二手车网上询价,避免了对该车进行委托评估,在兼顾公平效率的同时,又达到了经济诉讼的目的。
(作者:李永茂 编辑:汪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