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早上7点多,被执行人刘某刚刚从江苏徐州到安徽淮北的列车上下车,因为时间还早,就到火车站附近的宾馆开了一个钟点房休息一会,不到十分钟,四名公安干警敲开了刘某的房间门:“刘某,我们是淮北相山公安分局的公安干警,根据六安叶集公安分局发出的临控协助,请你立即跟我们到辖区派出所。”
早上8点,叶集法院执行干警接到了叶集公安分局的临控反馈通知,就立即驱车赶往淮北相山公安分局黎苑派出所办理交接。中午12点多,经过4个多小时的路程,叶集法院执行干警赶到了淮北相山公安分局黎苑派出所,在向公安干警表达了谢意后,办理了被执行人刘某的交接手续,将刘某拘传回六安。
据悉,刘某因拖欠申请执行人孙某某借款未还,被告上了法庭,法院立案强制执行后,刘某仍拒不履行,而且还到处躲避,逃避债务。执行干警多次寻找刘某及其财产未果,案件执行困难。执行过程中,叶集法院执行干警向叶集公安分局发出《协助函》,请求公安部门寻找刘某下落。
刘某自己也没想到,从他踏进安徽境内的那一刻,就已经被公安部门纳入了视线,于是就出现了本文开头的那一幕。下午5点多,经过来回800多公里的路程,叶集区法院执行干警赶回了六安。因拒不履行生效裁判,刘某被送进拘留所。
(作者:田成俊 编辑:汪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