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 预算数 |
合 计 | 85.00 |
因公出国(境)费 | 0.00 |
公务接待费 | 25.00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60.00 |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 | 60.00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0.00 |
二、2020年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根据“三公”经费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结合部门实际,2020年共安排“三公”经费预算85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2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6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较2019年预算增加0万元,与2019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25万元,较2019年预算增加0万元,与2019年预算持平。经费使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20条要求,严格执行市直机关公务接待费管理办法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60万元,较2019年预算增加0万元,与2019年预算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2019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 %,较2019年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0万元,较2019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 %,较2019年预算持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