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压紧压实领导责任
及时成立霍山法院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其他院领导担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压紧压实防控责任。院党组书记、院长桂云峰分别于1月28日上午和2月3日上午主持召开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第一、二次会议,根据疫情形势的不断变化,全面部署本院疫情防控工作,统筹安排审判、执行等业务工作。同时,院党总支抽调11名党员志愿者,奔赴社区一线,投身社区联防联控,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的政策宣传、排查服务、小区值守等工作。
二、酌情酌定统筹安排工作
本着“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的原则,抓好执法办案的科学安排,对相关期间内的开庭案件采取延期开庭等措施,不再安排外出执行、集中执行等活动,每天安排专人在执行指挥中心值班,绝不掉以轻心;每天安排院领导代办、部门负责人和法警24小时轮流值班,基层人民法庭由正、副庭长轮流值班,绝不松懈倦怠。根据各部门工作性质,酌情机动安排错时上班,个别部门安排业务骨干在岗代班值班,其他人员用手机、网络等在家办公。各部门加强提前谋划,充分利用网上办案系统和信息化手段推进工作,为疫情结束后迅速打开工作局面做好充分准备。
三、有条有序保障窗口服务
制定立案窗口值班表,每天安排2名值班人员,确保窗口工作有序进行。灵活运用安徽法院诉讼服务网和“中国移动微法院”平台,实现网上立案,让当事人足不出户就能办理立案手续。截至2月6日,网上预约立案28件,审查通过17件,既解决了当事人担心疫情期间不能立案的困扰,又有效减少了人员聚集,消除疫情传播隐患。通过接听12368热线,将当事人的诉求及时反馈到法院各部门,确保当事人打得通电话、找得到法官、说得清情况、等得到回复,切实保障司法工作不断档。自元月以来,接听12368热线29(人)次。
四、落实落细自身防控措施
严格落实对疫情防控监测报告制度,每天安排值班领导对全院干警身体及家庭成员健康状况、外出等情况进行摸排统计;要求所有人员必须佩戴口罩进入办公大楼,安排门卫室值班人员对每天进入办公大楼人员做好体温监测登记,及时上报院值班领导;要求物业每天对大楼进出通道、立案大厅、值班室、门卫室、电梯间等重点区域进行消毒处理,保障办公场所环境卫生、安全;安排法警在安检通道值班,对来院办理业务的当事人进行体温检测,并填写健康登记表。在物资紧缺的情况下,多方努力,分批次购买了防护口罩、消毒液、一次性手套、护目镜、体温枪等防护用品,全力保障诉讼服务中心等窗口单位和值班人员日常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