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裕安区法院刑事处罚助力民事执行 疫情防控兼顾惩戒失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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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0-04-03 11:58:41 打印 字号: | |

“被告人刘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法槌声响,审判长的判词通过网络传送看守所。2020年3月31日,裕安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许哲俊带领审判团队,通过政法专用网络远程连线六安市看守所,以远程视频方式审理一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件。

本案被告人刘某向朱某购买了10余万元货物,但未按约支付货款。朱某一纸诉状将其告上法庭,法院判决后,刘某仍未向其付款。在执行过程中,拨打刘某电话进行传唤,他拒不到庭;查问其财产情况,他拒不申报;多次敦促其履行债务,他置之不理。经执行法官调查,刘某以其个人名义在六安市区花费60余万元购买房屋一套并精装居住。对刘某有能力履行欠付他人货款而拒不履行的行为,裕安区法院果断出手,严厉打击,以涉嫌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立案移送。刘某慑于法律的威严,主动履行了付款义务,取得申请执行人的谅解并自愿认罪认罚。裕安区法院刑事审判庭通过视频庭审举证质证、充分辩论,依法查清案件事实,对被告人刘某当庭宣判,刘某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

突如其来的疫情增加了民间债务纠纷的执行难度,裕安区法院对涉嫌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案件严审快判,用刑事惩戒手段助力民事强制执行,全力维护司法公信。

(供稿:裕安区法院)

责任编辑:六安市中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