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说怎么办,都拖欠这么久了”,面对霍山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专职调解员,原告汪先生依然怨气冲天。原来2016年被告王某将建房的钢筋工项目交由原告施工,2018年4月份完工,经结算被告拖欠原告劳务工资款82000元,后经原告长期催要未果。5月11日,原告抱着试一试的思想诉至法院。
“本案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为节约诉讼成本、减轻诉累,双方心平气和的坐下来协商个切实可行的方案。”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霍山县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立即组织诉前调解。经过耐心调解,双方达成了分期付款的协议。应双方当事人要求,法院出具了民事调解书,整个调解过程不到两小时,真正做到快捷、高效、便民。
近年来,霍山法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要把坚持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的要求,不断完善多元矛盾纠纷化解机制,与县内各调解组织无缝对接,建立专职调解员、特邀调解员制度,今年2月以来,在诉讼服务中心安排3名富有工作经验的调解员,专门从事诉前调解,当场登记当场通知调解,以“一站式”服务快速化解矛盾纠纷,减少当事人解决纠纷的时间,节约了诉讼成本,提高了司法效率。今年以来,中心诉前调解各类民事案件216件,调解成功121件。
(作者:刘春雷 编辑:汪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