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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企业破产案件二级管理人初审名册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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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0-06-01 13:06:29 打印 字号: | |

为依法有序推动全市法院企业破产案件审判工作,提升破产案件审判质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和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统一编制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的通知》(皖法明传[2019]340号)精神,结合全市法院实际,决定重新编制本辖区企业破产案件二级管理人名册。经过公告、申报、审核、评分和院评审委员会评审,确定了《全省法院企业破产案件二级管理人初审名册(六安中院)》(名单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20年6月1日至2020年6月10日。

附:《全省法院企业破产案件二级管理人初审名册(六安中院)》

联系电话:0564-3929331

监督电话:0564-3929372

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年6月1日

附:

全省法院企业破产案件二级管理人初审名册(六安中院共21家)

1、安徽皋陶律师事务所

2、安徽大别山律师事务所

3、安徽寻求律师事务所

4、安徽皋兴律师事务所

5、安徽英锐律师事务所

6、安徽金六洲律师事务所

7、安徽晟成律师事务所

8、安徽皖西律师事务所

9、安徽兴隆律师事务所

10、安徽天爱律师事务所

11、安徽梅山律师事务所

12、安徽大鸣律师事务所

13、安徽靖淮律师事务所

14、安徽皋城律师事务所

15、安徽舒洲律师事务所

16、安徽朱德兵律师事务所

17、安徽嘉树律师事务所

18、舒城安泰会计师事务所

19、六安金裕会计师事务所

20、六安财立达会计师事务所

21、六安思则会计师事务所


责任编辑:六安市中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