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法院行政审判庭在与市司法局、金寨县司法局、林业局等多家单位联动协作下,成功化解了一起林地使用权纠纷案件。
储某余、储某东、储某运三兄弟不服金寨县人民政府为其哥哥储某喜颁发的林权证,分别向市政府申请复议,市政府经审查受理后发现,县政府对争议地块未进行勘测定界,也未提供相关附图,以颁发的林权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撤销了涉案林权证。储某喜不服该复议决定,诉至市法院。
审理过程中,合议庭了解到案件的实质争议是储家五兄弟对涉案林地的征收补偿款分配争议,故多次与当地政府以及储家兄弟沟通,并向储某余等几兄弟进行了相关法律释明后,希望他们以亲情为重,互谅互让,消除矛盾,能够和睦相处。在多次电话调解的基础上,合议庭会同市司法局、县司法局、县林业局来到黄林村委会了解储家兄弟的家庭情况及当地的征收补偿政策后,在金寨县江店法庭对储家兄弟进行背对背调解,对储家兄弟的情绪起到很大的平复作用,促使双方产生调解意向。经多方努力,储家五兄弟就林地补偿款问题自愿达成书面协议,并主动提出撤诉申请。
该案经办法官的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释法解惑,以亲情为依托,进行反复沟通协调,不仅解决了林地使用权纠纷,还缓解了一家人的恩怨,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
(文:牛婧 编辑:汪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