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上午10时许,在舒城县人民法院大法庭,随着法槌声落下,被告人朱某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这是自7月9日下午起,舒城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成涛担任审判长,审理的第五起刑事案件,其中四起当庭宣判。
为顺应司法改革新常态,舒城法院深入推进院领导办案制度,由院长、副院长带头审理各种疑难案件和新型案件,通过参与具体案件审理,进一步掌握审判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更好地指导、管理审判工作,既发挥了领导表率作用,又起到了引领示范作用,充分调动广大法官和工作人员的积极性,激活队伍活力。
(文/图:陶倩 编辑:汪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