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法院的法官不仅办事效率高,还能够从实际出发为我们考虑,在汛情期间我无法到场的情况下在线调解,真的是省时省力又省心,感谢你们!”7月21号下午,在调解好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后,法官饶德丽收到了当事人打来的感谢电话。
7月21日,金寨县人民法院立案庭饶德丽法官原定于当天下午3:00开庭审理原告陈某某与被告叶某某、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眼见到开庭时间了,被告叶某某仍未到庭,饶法官开庭前再次打电话提醒叶某某到庭参加诉讼,叶某某告知法官因近期暴雨连连,汛情期间通往县城的道路被阻断,无法到庭参加诉讼。
考虑到在本案中叶某某本人替陈某某垫付了三千多元费用,叶某某不能到庭参加诉讼,其诉讼权利难以得到保障、垫付的金额在本案中将不能予以处理,还要通过再次提起诉讼维护权利,事情会更加复杂。为有效化解纠纷,饶德丽法官向双方当事人提议,可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运用音视频调解的方式,实现在线调解,获得双方的同意。
饶德丽迅速将庭审由法庭改至在线调解工作室,在她的电话指导下,叶某某成功登陆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找到案件进入音视频调解页面,原告陈某某、被告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的诉讼代理人按时到场。在法官主持下,四人同框两地,线上各方对案件充分发表意见,饶德丽法官在查明事实、明确责任的基础上,通过耐心细致的辨法析理,经过30分钟的视频调解,最终促成三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叶某某在手机上的调解笔录界面签字予以认可,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就此解决。
当日,该院立案庭专职调解员王琪办理的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因被告常年在江苏连云港打工,路途遥远,家乡又遭遇洪灾,不便来院调解,王琪也是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运用音视频在线调解功能,将该起离婚纠纷成功化解,高效率调解获得双方当事人的一直好评。
科技让审判更高效,智能让司法更便捷。随着人民法院网上调解平台的充分利用,金寨县人民法院随时随地灵活便捷的开展线上线下调解,通过使用音视频在线调解功能,有效打破了法官与当事人必须“面对面”调解的固有模式,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既减少了当事人诉累,又提高了办案效率,真正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做到了司法便民,司法为民。
(文/图:冯媛 刘铭 编辑:汪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