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砂石价格的飞涨,受利益驱使,非法采砂行为时有发生。近日,霍山县法院依法作出三起行政裁定,准予强制执行霍山县水务局对汤某某、吕某某、彭某某的行政处罚决定。
经查,汤某某、吕某某、彭某某在河道内非法采砂,霍山县水务局基于三人的违法行为,依照《安徽省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分别对汤某某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5000元、对吕某某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1万元、对彭某某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5000元的处罚决定。处罚决定生效后,三人未主动履行义务,县水务局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加强对破坏生态环境行为的打击力度,是该院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生动司法实践,为推进霍山高质量绿色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文:叶庆珍 编辑:汪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