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5年修改后的行政诉讼法实施以来,行政诉讼案件持续增长,涉诉行政争议呈现复杂化、社会影响大、矛盾难化解等特点。与此同时,人民群众对于高效、便捷、实质性解决行政争议的需求日益凸显。今年以来,六安中院以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为目标,积极开展行政争议诉前协调工作,探索将行政争议化解工作纳入多元解纷机制。
近期,黄某等19位村民对政府征收房屋行为不服,向市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市法院在收到其诉状后,发现其曾因征收问题提起信息公开、征地行为之诉。法官立即意识到前两起诉讼可能并没有解决其实质性争议,导致其再次提起本案诉讼,遂当即与黄某等沟通联系,了解到其实质争议是补偿安置问题没有得到妥善解决,并非不服政府的征收行为。在征得黄某等人的同意下,法官将该系列案件导入了诉前调解程序。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上,在法官的主持、指导下,充分发挥律师的优势作用及征收部门工作人员懂政策的工作优势,黄某的律师向其宣传法律政策、引导其合法合理表达诉求,征收部门在政策允许的框架下积极寻求妥善解决问题的途径。最终在一个月内促成黄某等人与征收部门就补偿安置问题的解决路径达成共识,快速化解了此系列纠纷。
这是市法院导入多元解纷机制的第一批行政案件,此案的快速、妥善化解为行政争议的多元化解工作的开展提供了经验和借鉴,为行政案件诉源治理工作提供了内在动力。下一步,市法院将进一步加强与相关部门以及律师的沟通合作,凝聚法治合力,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共同推动行政争议多元解纷机制建设,力争最大限度地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
(文:刘莹洁 编辑:汪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