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高院出台《关于全省法院开展“黑财清底”专项执行行动的实施方案》,部署开展“黑财清底”专项执行行动。截至目前,六安全市法院涉黑恶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案件立案标的额8121.3094万元,执行到位4434.1818万元,整体执行到位率54.6%,位居全省前列,尚有10件正在执行。为贯彻落实省高院部署,8月19日,六安中院专门下发明传通知,着力从五个方面具体开展“黑财清底”专项执行行动。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实现工作目标。全市两级法院必须充分认识此次行动的重要意义,将此项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确保全市法院涉黑恶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案件到位率指标始终位居全省前列。
二是认真梳理案件,确保有财产案件及时处置完毕。各院要认真梳理所有未实结(含终本)涉黑恶财产刑执行案件,做好案件管理,按时报送执行情况及相关数据,针对查控在案的财产要加快财产处置进度,针对终本案件要进一步摸排有无新的财产线索,实现“黑财清底”。
三是加大执行力度,做到“五个到位”。“五个到位”工作要求:即财产查询到位、财产控制到位、走访了解到位、财产处置到位、强制措施到位。各院执行局要成立工作专班,选配得力人员,按照“五个到位”要求,穷尽财产调查措施,穷尽执行措施,按程序快速推进执行程序。大案要案由院、局领导亲自抓,确保每一件案件的处理“有理、有据、有结论”。
四是加强立审执协调配合。执行局树立执行阵地前移意识,提前介入刑事审判,一方面积极开展财产保全工作,办理调查财产、实施查封、续封等;另一方面参与应当追缴财产的清查、梳理以及涉财产刑部分判项的审查讨论等工作。刑事审判庭强化庭审作用,将涉案财产情况纳入法庭调查范围,在庭审中查明应予追缴的财产范围以及责令退赔、没收财产的数额。注重把握裁判尺度,规范刑事判决书的制作,对随案移送的涉案财产必须作出明确定性,精准适用财产刑,同时统筹运用好追缴、没收、罚金、责令退赔等手段,做到量刑判罚到位。立案庭充分发挥立案关口作用,准确填写当事人信息、移送执行项目、移送财物情况等。执行局在执行过程中,发现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判项不明确的,应及时书面征询刑事审判庭意见,并督促刑事审判庭予以书面答复或裁定补正。
五是加强工作督导与通报。此次专项行动,市中院督导领导将进行专项督导,督促解决重难点问题;督导联系人实行常态化监督指导,及时了解掌握联系法院专项行动及涉黑恶案件相关进展,并经常性开展协同执行工作。专项行动期间,市中院每周至少向各县区法院院长通报一次行动进展情况。
(文:窦祖超 编辑:汪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