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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法检“两长”开庭 宽严相济 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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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0-09-02 10:47:30 打印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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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1日上午,舒城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成涛担任审判长公开开庭审理了李某故意伤害一案。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梁俊东出庭支持公诉,案件当庭宣判。

被告人李某受被害人束某之邀,合伙经营砂石生意,因束某未能如约提供砂石,李某遂提出撤回投资。2019年10月11日晚,李某、束某俩人发生冲突,李某持事先准备的菜刀砍伤束某左、右手臂,后在束某转身准备离开现场时,再次持刀砍伤其后背。经鉴定,束某全身多处皮肤软组织裂伤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因民事纠纷,持凶器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李某主动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行为,当庭认罪认罚,且被告人李某与被害人达成和解并获得谅解。综上,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李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此次法检“两长”出庭审理案件,是舒城法院落实入额院、庭长带头办案、司法责任制改革和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的一个缩影。两院“一把手”回归“法官、检察官”身份,既发挥了领导表率效应,又起到了示范引领作用,有助于提高案件审判质量和办案效率,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彰显司法公正,持续为地区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

(文/图:陶倩 编辑:汪坤)

责任编辑:六安市中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