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上午,金安不锈钢铸造有限公司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在金寨县人民法院顺利召开。为了有效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减少人员聚集,同时考虑到该案的大部分债权人在外地,为最大限度地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金寨县人民法院确定本次债权人会议以网络直播的形式进行。
本次会议由审理该案件的合议庭宣布了受理裁定书、指定管理人决定书、指定债权人会议主席决定书,同时书面决定指定国家税务总局金寨县税务局为债权人会议主席。
会上,安徽美林律师事务所、安徽大别山律师事务所作为金安公司管理人作了执行职务工作报告、职工债权审查报告、破产债权审核报告等,并提起《采取非现场方式表决的方案(草案)》《债权人委员会会议职权、议事规则(草案)》《关于选举设立债权人委员会及成员的建议(草案)》三项议案,三项议案均顺利通过表决。经债权人委员会成员《决定书》,确认金安不锈钢铸造有限公司债权人委员会由安徽金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利达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国家税务总局金寨县税务局以及职工代表夏尚华组成。
为了保障本次债权人会议顺利进行,金寨县人民法院运用信息化手段与管理人及网络公司密切配合,在满足会议资格审查、表决统计等要求的前提下,尽量简化债权人参会程序,并提前进行设备调试,开展会议预演,对会议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预案。为了确保债权人能够正常参会,管理人通过发布书面会议通知、电话、短信等方式向全体债权人进行了通知,并指导债权人学习具体操作流程。在会议当天增派专职律师专门指导债权人登录、查看会议资料、进行提问和表决。
本次会议的成功召开,是金寨县人民法院利用互联网信息化手段推动破产重整案件工作的一次有益尝试。后续金寨县人民法院将积极探索运用互联网信息化手段,化解破产重整难题、便利广大债权人。
(文/图:何萍 编辑:汪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