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3日上午,金寨县法院通过网上查控系统将被执行人周某名下的银行账户及财付通账户第一时间进行了解冻,并联系了申请执行人王某邮寄了银行卡复印件等领款手续,通过一案一账户及时网上发放案款,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通过网络高效办结。
今年9月15日,王某与周某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承办法官及时提起网络查询,经查被执行人周某在华夏银行、中国邮储储蓄银行、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有一定存款,承办法官及时采取网上冻结措施,并联系被执行人周某,告知已对其采取了冻结的强制措施,并要求其立即将案款3万元交至法院一案一账户。被执行人周某因账户被冻结,生活感到了不便,同时深感事情严重性,当即表示在9月22日交付剩余3万元案款,并恳请法院及时对其账户解冻。
9月23日上午,当查询到被执行人已将案款3万元交至案件账户后,承办法官及时在线对周某名下银行账户进行了解冻。申请人王某得知其借款3万元被全部执行到位,对承办法官深表感激,但也表示自己在上海,路程遥远,无法及时回来领取。承办法官考虑其特殊情况,也告知王某可通过邮寄和传真的方式,将领款手续送至法院。
该案件,充分利用了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冻结、解冻措施全部网上办理,同时一案一账户的使用,也让案款清晰明了、及时发放,真正做到了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体现了司法为民的办案宗旨。
(文:岳加宝 编辑:汪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