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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安区法院公开审理付强涉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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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0-11-03 10:59:00 打印 字号: | |

11月2日,金安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付强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一案。被告人付强被控系宣家旺(已判决)等人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案的组织成员。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付强初中辍学后外出打工,2009年回到六安混迹社会。同年6月,其因与晏小龙(已判决)犯罪集团成员高宇(已判决)共同参与聚众斗殴犯罪,被判入狱。刑满释放后,付强仍不思悔改,继续跟随刘杰(刑拘在逃)参与开设赌场、聚众斗殴犯罪活动,为以刘杰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的形成、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系该集团的重要成员。

2017年夏,被告人付强为谋取非法利益,在明知宣家旺等人长期以违法犯罪手段聚敛钱财情况下,通过同学蔡龙(已判决)进入宣家旺组织、领导的黑社会犯罪组织,与刘杰恶势力犯罪集团脱钩。进入该组织后,付强作为蔡龙手下,直接或间接接受宣家旺的领导与管理,为该组织充当打手,多次参与该组织实施的寻衅滋事、开设赌场等违法犯罪活动,系该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的一般成员。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付强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持械聚众斗殴;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开设赌场,情节严重。应当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法庭围绕公诉机关指控的各项犯罪事实依次进行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意见,法庭听取了被告人的最后陈述。被告人亲属及辖区群众旁听了庭审,该案将择期宣判。

(文:金研)

责任编辑:六安市中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