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4日上午,某村委会特意将印有“排忧解困,清明执法”的锦旗送到霍山县人民法院法官手中,真挚地表达了对法官秉公高效办案的感激之情。
原告系五个村委会,与被告某公司签订了山场流转协议,协议约定五原告将五个组山场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森林使用权流转给被告,流转期限为50年。原、被告协议签订后,2010年4月至2015年3月,被告按照协议约定支付了原告方山场流转费。2015年4月至今,被告未支付山场经营流转费,也未对流转的山场进行开发运营,造成山场荒芜。五原告为与被告解除协议,曾向被告寄达了解除协议函,但未有回音,五原告无奈诉至法院。
审理过程中合议庭三名法官为了更清楚地了解案情,决定到山场考察并开展巡回法庭。庭审过程中法官对证据进行认真地审核认定,准确认定案件事实,严格秉承“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作出判决,维护了原告的利益。
鲜红锦旗是当事人对霍山法院法官办案的认可,法官们表示将不忘初心,司法为民,努力让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文/图:李庆树 编辑:汪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