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霍山县法院法官通过网络顺利审结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
原告王某与被告徐某系朋友关系。2020年7月徐某两次向王某共计借款5万元,后经催要,徐某仅归还1.8万元,尚欠3.2万元至今未还。无奈之下,王某向霍山法院提起诉讼。案件定于1月12日开庭。1月11日,原告致电法官,因其为江苏省昆山市的一名小学老师,为了降低疫情防控期间人员流动带来的风险,学校禁止老师请假外出。
法官了解该情况后,考虑特殊原因,立即与技术人员联系,利用法官智能终端进行远程开庭,让原告在家中参与庭审。
12日上午9时,庭审准时开始,书记员语音播报法庭纪律,宣布开庭,法官核对当事人身份,有条不紊的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环节,因被告拒不到庭,法庭当庭作出缺席宣判。庭审结束后,原告通过云上法庭对庭审笔录核对无误后签字,案件得以顺利审结。
(文:余家胜 编辑:汪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