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1日下午,在六安市金安区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上,史新富同志全票当选金安区人民法院院长。当选后,史新富同志向宪法庄严宣誓。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努力奋斗!
(文/图:朱传忠 编辑:汪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