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霍山县法院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努力为县域生态文明建设与绿色发展提供优质的法治保障。重拳惩治破坏环境行为。
2020年以来,依法严惩污染环境、非法采矿、滥伐林木等犯罪案件16件。结合案件情况,积极适用补种复绿等责任承担方式,努力实现惩治违法犯罪、修复生态环境、赔偿经济损失“一判三赢”,收到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依法审查并准予强制执行相关行政单位作出的非法采砂、占用林地、非法捕捞、焚烧秸秆等行政处罚案件15件,全力守护县域蓝天碧水净土。及时跟进司法制度保障。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决策部署上来,制定出台《充分发挥审判职能 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就提升思想认识、高效审理案件、强化机制保障等方面进一步明确工作要求,跟进服务全县“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积极通过组织旁听庭审、发布典型案例、开展判后答疑、法官带案下访、入村巡回审判等多种方式,加强以案释法,引导群众树牢环保意识,为全县实现绿色发展凝聚更大力量。
(文:王昆勇 编辑:汪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