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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能量!这名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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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1-02-03 17:15:45 打印 字号: | |

有钱不还、避而不见玩消失、起诉到法院还是不还钱,这样的被执行人令人头痛,被人们称之为“老赖”。但在执行实践中,也有部分被执行人主动履行债务、积极配合法院执行工作,值得肯定。这不2月2日,就有一名被执行人主动来到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找到执行法官,按期履行了约定的还款义务。

原来,2014年,被执行人施某因资金周转需要向申请人借款40万元,在归还部分款项后,余款一直没有归还,梁某将其诉至法院。胜诉后,由于施某未按期履行义务,梁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阶段,执行法官多次调查了解被执行人施某财产情况,并通过电话与其联系,传唤其到执行局接受询问。在调查询问中,施某态度十分诚恳,对久欠未还的款项深感歉意,表示其一直未还是因家人长期生病,花费大量医疗费,经济十分困难,故未能及时履行还款义务。了解情况后,考虑到施某实际情况,执行法官耐心做申请人思想工作,经多次调解,申请人不再要求施某一次性归还,双方自愿达成了分期履行的和解协议。

当日,施某在先期给付4万元欠款的基础上,又主动将刚领到的工资款及向亲友筹到的4万元交到法院执行局,按期履行了约定的还款义务,受到了申请人的认可和执行法官的好评。执行法官也依法将其银行卡账户予以解封。

在“冬季攻势”专项执行行动中,金安区法院在“重拳”打击“老赖”的同时,也会将主动履行义务并达成执行和解的被执行人从失信、限高名单中解除,银行账户予以解封,以鼓励更多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

(文:朱传忠 编辑:汪坤)

责任编辑:六安市中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