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3月24日,市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张有春,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毛方余一行到舒城县山七镇要元村开展帮扶调研,山七镇党委书记韦义宏等陪同。
张有春、毛方余一行首先走访调研了市法院帮扶成果燕湾桥、要元村仙人洞水电站等项目工程,查看了要元村村组道路水毁路段情况。随后来到要元村村部开展法治宣传和捐赠书籍活动,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提供法律咨询等方式积极宣传《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六安文明20条”,教育引导村民知法守法用法,讲文明树新风。捐赠的200余本书籍,内容丰富,涉及党史类、少儿类、文学类,均登记入册存放于村文化书屋,用于服务全民阅读。
座谈会上,张有春、毛方余一行同镇村干部、驻村工作队成员就结对帮扶村面临的现实困难进行了沟通交流,张有春表示将积极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工作,进一步加大帮扶力度,切实解决结对帮扶村的实际困难。
(文/图:常婧 编辑:汪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