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彻底化解邻里矛盾纠纷,避免一判了之矛盾升级,近日,霍山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和“一村(社区)一法官”包村法官前往衡山镇某社区巡回调解一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
被告人杨某与被害人储某系邻里关系。2020年7月,杨某与储某因清理两家共同的露天水沟时,发生口角并互相撕打,致使储某胸部五根肋骨骨折。经鉴定,储某胸部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2020年8月8日,被告人杨某经民警电话通知到案接受调查。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杨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另被害人要求附带民事赔偿。
实地调查
案件承办法官联合检察院、当地司法所、人民调解员、驻村干部召开座谈会,详细了解事件原因以及双方当事人遵纪守法情况。随后,承办法官组织各方调解力量采取“背对背”方式对双方当事人进行劝解,包保法官也积极运用“六尺巷”等典故劝说双方当事人,最终双方当事人表示愿意考虑调解方案。
(来源:霍山县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