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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山县法院首次邀请人民陪审员参与诉前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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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1-03-31 11:37:45 打印 字号: | |

为从源头化解矛盾纠纷,提高民商事案件审理效率,降低诉讼成本,霍山法院始终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大力推进诉前委派调解工作。近期,该院充分利用人民陪审员来自群众,亲近群众,方便做群众工作的优势,邀请人民陪审员参与诉前调解。

3月26日下午,人民陪审员桑世芬受立案庭邀请来我院参加2起诉前调解案件的调处,这是我院首次在诉前调解阶段引进人民陪审员参与。该两起案件均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事故均发生在电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双方均负同等责任,且两起案件的被告系同一家保险公司。基于两起案件的共通性以及便利当事人的原则,法官决定在同一日对两起案件进行调解。经过耐心释法以及人民陪审员细心劝解,最终两起案件的当事人都达成了调解方案,法官当场为其制作调解协议并进行了司法确认。

桑世芬在调解结束后说,“这是我第一次参与法院的案件调解,感觉很有参与感,主体意识非常强,特别是音视频的调解方式更让我看到法院工作的信息化程度越来越高,对法院的工作更有信心,接下来,我会用实际行动配合法院工作,积极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作用。”

(来源:霍山县法院)

责任编辑:六安市中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