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六安中院执行局副局长张西湖带队前往舒城县某村委会,与村两委负责同志现场开展一起涉金融债权旧案调解工作,获得当事人的称赞。
1998年前后,舒城县某村委会村办企业某某大酒店因业务需要向银行申请贷款,并用登记在村委会名下的房产做抵押担保,后大酒店经营不善,拖欠贷款本息达百万余元。2008年底,案经舒城县法院审理,判决某某大酒店偿还贷款本息。在法院执行环节,查明判决义务人与抵押房产的所有人不一致,致使处置程序搁浅。某某大酒店亦因长期不经营被吊销营业执照。
2020年底,因案涉房产被纳入拆迁范围,案件再次进入法院视野,经执行法官反复多次沟通双方当事人,从法理、事理、情理多角度入手,致使双方的差距越来越近,为案件最终能够圆满打下了坚实基础。化解执行旧案下真功夫,司法为民始终在路上。
(文/图:龚江涛 编辑:汪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