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后第一天,叶集区法院执行局张法官就收到一条被执行人发来的微信:张法官你把法院卡号发过来,我给转25万,就连法院的费用全部结清了。原来,这是被执行人张某某发过来要求主动履行还款责任,解除限制消费的信息。
2019年3月叶集法院立案执行申请人叶集某木业公司与张某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该案申请人是叶集区明星民营企业,成功争创了“安徽省名牌”、“安徽省著名商标”,为地区经济发展做出了不小的贡献,为了保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营造叶集区良好营商环境,叶集法院加大执行力度,第一时间促成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并支付了首批10万元欠款。但下余欠款被执行人一直以各种理由拖欠不给,叶集法院便依法对其限制高消费。2020年张某某因生意需要到外地出差发现自己无法购买飞机及高铁二等座以上车票,一下就急了,主动联系承办法官,要求和申请人协商解决案件,经过承办法官反复和双方的沟通、协调,最终在2021年4月1日确定了还款的具体金额及还款日期,清明节假期一结束,被执行人就将协商后确定的金额一次性全部通过银行转账交到叶集区人民法院,该案顺利执结,叶集法院也第一时间解除了被执行人张某某的限制消费措施。
(文:许琰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