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上午,霍山县法院民事审判庭法官在与儿街镇凡冲村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山场经营权流转纠纷案,10余名干部群众现场旁听。
2010年凡冲村四个村民组与某公司分别签订了山场经营流转协议,约定将600多亩山场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林木使用权流转给被告。协议签订后,被告仅支付前四年的流转经营费用,自2014年4月起停止支付,也未对流转的山场进行开发运营,造成山场荒芜,四村民组遂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协议。
案件受理后,为提高普法效果,合议庭决定前往村委会开展巡回审理。庭审过程秩序井然,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有序进行。法官将根据查明的事实和相关法律规定择期判决。
庭审后,法官积极向旁听群众解答法律问题,并提醒村民,可以通过“一村一法官微信群”随时向法官咨询有关法律知识,获得了旁听群众的一致好评。
(文:陈方君 编辑:汪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