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周瑞平 本报通讯员 王 丽 王金本 文/图
①
②
③
为保障聋哑当事人的诉讼权利,近日,安徽省霍邱县人民法院马店人民法庭上门审理一起聋哑人离婚案时,专门请霍邱县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出庭为当事人提供手语翻译。案件当庭调解成功。
原告靳某与被告杜某于2010年登记结婚。妻子靳某聋哑,自2017年起到江苏从事织布工作。夫妻3年多来分居两地,几乎没有联系,后靳某提起离婚诉讼。
在这场特殊的庭审中,法官耐心询问案情,放缓庭审节奏,以便手语老师的翻译能详尽地向靳某传达庭审中的每一个细节。法官认真了解双方当事人对婚姻的态度,判断是否有和好可能。靳某离婚态度坚决,杜某也无意挽回。鉴于两人的婚姻状况及分居已逾两年的事实,经法官调解,双方同意离婚,并就婚生子抚养问题进行协商。通过手语老师的翻译,双方当庭达成调解协议,实现案结事了。
图①:在原告家小院里开庭。
图②:手语老师现场翻译。
图③:原、被告当庭达成调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