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霍山法院受理一起邻里关系纠纷案件。
原告雷某和两被告余某、王某系邻居关系。原告在住房西侧自建了围墙。两被告于2003年在原告围墙旁栽种7棵树木。随着树木长大,将围墙挤胀出较大的裂口,造成墙体倾斜,随时可能倒塌砸伤人,对原告及家人的人身安全造成安全隐患。同时,一遇大风天气,树枝对原告的房瓦产生影响,造成房屋漏水,对原告一家生活造成严重影响。原告雷某遂诉至法院。
该案于今年5月12日开庭审理,庭审中,原被告双方各执一词,情绪比较激动,一时无法调解。为有效化解矛盾,庭后,合议庭法官们又冒雨前往当事人家中,实地勘察争议围墙,并现场继续开展调解工作。
由于双方当事人争议较大,案件一时未能调解成功,但双方当事人情绪都缓解了不少,看到承办法官敬业的工作作风,表示愿意考虑调解方案。
(文:刘纯倩 编辑:汪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