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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劳务受重伤 霍邱县法院强制执行促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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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1-06-10 17:10:08 打印 字号: | |

6月8日,霍邱县法院执行局通过拘传被执行人某广告公司法定代表人姚某,成功和解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

2019年,申请人申某根据被执行人赵某安排,在霍邱县某农贸大市场工程中从事外墙项目的部分工作,该工程外墙项目由赵某从被执行人某广告公司处分包,赵某不具有相应资质。在工作过程中,申某不慎摔伤,经鉴定申某伤残等级为一处八级伤残、一处九级伤残。霍邱法院经审理后判决赵某赔偿申某各项损失共20万余元,由该广告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判决书生效后两被执行人均未主动履行义务,申某遂向霍邱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多次与两被执行人沟通联系,并到该广告公司住所地送达了有关执行文书,但两被执行人仍未履行。6月8日执行干警将该广告公司法人姚某拘传至法院,并通知申某前来调解。双方一见面就发生了激烈的言语冲突,执行干警对双方进行“背靠背”式调解,分别做各自思想工作,在执行干警耐心调解下,双方最终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由该广告公司分期付款,双方握手言和。

至此,本案得到了实质性推进,双方从一开始剑拔弩张到最终握手言和,该起涉民生案件最终得以和解,当事人的胜诉权益得以保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文:杨传武 编辑:汪坤)

责任编辑:六安市中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