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上午,霍邱县法院执行局执行法官收到被执行人周某的短信,周某将所欠的3万余元货款全数转入霍邱法院标的款专户,并向法院申请解除对他采取的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及限制高消费等强制措施,至此周某拖欠了八年的货款终于结清。
2013年,周某因承包合肥市某教堂外墙工程,从郑某开设的合肥某石材有限公司购买石材,并向郑某出具欠条一份。该款经郑某多次催要,周某拒绝支付,郑某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周某偿还拖欠郑某的货款14万元。面对生效判决郑某仍未主动履行,郑某于2015年向霍邱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查询了周某名下的财产线索,未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且周某常年不在户籍地居住。为了加大强制执行力度,法官对其采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及限制高消费等强制措施,周某仍未主动履行,案件一时进入僵局。2020年11月,执行法官发现周某于合肥市购买了一处房产后又很快进行了过户登记。执行法官告知周某法院已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及限制高消费,他购买房产及转移的行为,涉嫌构成拒执罪,法院可以移交公安部门审查或由郑某自诉,追究周某的刑事责任。得知事态严重性的周某偿还了郑某11万元货款,并请求法官给他一定期限将余款全部还清。2021年7月16日,周某将余下货款3万余元全数清偿,案件终于执行完毕。
(文:张文彬 编辑:汪坤)